事证第 114070100190 号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( 2014 年度) 单 位 名 称 忻州市忻府区园林处 法定代表人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《事业 单位 单位 忻州市忻府区园林处 名称 法人 证书》 登载 事项 管理园林绿地,美化城市环境。园林绿地建设,园林绿 地管理。 宗旨 和 业务 范围 住 所 法定 代表 人 开办 资金 经费 来源 举办 单位 山西省忻州市忻府区学道东街27号 齐杰 15(万元) 财政补助(财政拔款) 忻州市忻府区城乡建设管理局 净资产合计(所有者权益合计) 资产 损益 情况 年初数(万元) 15 网上名称 忻州市忻府区园林处 年末数(万 元) 7 从业 4 人数 2014年开办资金由32万元变为15万元 对《条 例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情 况 一年来,在局领导的重视和支持下,我们克服了机关人员短缺 的困难,全处干部职工团结一致,努力工作,较好地完成了交 付 的 各 项 工 作 任 务 : 1、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,全面落实“三定”方案核定的职能工 开 展 业 务 活 动 情 况 作 2、我处对光明中街、光明西街、城门楼广场缺损的绿篱、草坪 进行了补植。对光明街建设路交叉口的绿篱进行了移植,避免 了因修路可能造成的损害。对建设南路绿篱进行了全面更换。 累计新增绿化面积18387平方米,完成了年初制定的绿化工作 目 标 。 3、加强了组织领导,进一步完善安全制度和应急预案。对重点 部位加强管理与防范,到目前为止未发生重特大事故。 4、经过全体干部、职工的共同努力,古楼广场和古钟公园分别 被 授 予 2014 年 度 “ 平 安 广 场 ” 和 “ 平 安 公 园 ” 。 5、先后维修健身器材36台次、石面110余平方米,清掏、维 修古楼南广场和九龙岗广场内的音乐喷泉,清洗广场石面、公 厕 卫 生 90 余 次 , 确 保 了 各 类 设 施 正 常 运 行 。 6、加强了公园广场的防火工作,及时清理公园、广场内的枯枝 杂草,减小安全隐患,有效地预防了事故的发生。 7 、每天按时进行道路喷洒,受到市民的好评。 8、对辖区范围内的行道树、景观树进行了2次涂红抹白, 相关资质 无 认可或执 业许可证 明文件及 有效期 2014年我单位未涉及诉讼投诉情况 绩 效 和受奖惩 及诉讼投 诉情 况 无 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 用情况 填表人: 焦秀玲 联系电话:2028007 报送日期:2015年01月20日